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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綦江区加入医保职员跨省流动就业的,,,应怎样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手续???????

2018-12-18 阅读次数: 3301

参保职员跨省流动就业,,,随新就业单位参保办理基本医疗包管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,,,详细按以下4个办法:
  
  第一步,,,由自己或新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局(以下称“转入地社保局”)提出转入申请。。。。。
  
  第二步,,,转入地社保局受理申请后,,,对切合转移接续条件的,,,在受理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与原参保地社保局(以下称“转出地社保局”)联系,,,天生并发出《基本医疗包管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(以下简称《联系函》)。。。。。
  
  第三步,,,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《联系函》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完成以下手续:一是核对有关信息并天生《基本医疗包管参保凭证》(以下简称《参保凭证》)(一式三联)和《参保职员医疗包管类型变换信息表》,,,送给转入地社保局;;;;;二是对有小我私家账户的,,,办理小我私家账户余额划转手续,,,划转时需标明转移职员姓名和社会包管编号;;;;;三是终止参保职员在外地的基本医疗包管关系。。。。。
  
  第四步,,,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《参保凭证》和小我私家账户余额后15个事情日内,,,为参保职员办结基本医疗包管关系转入相关手续。。。。。
  
  参保职员跨省流动就业,,,暂无吸收单位的,,,也可先由自己或原就业单位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《参保凭证》,,,待在新就业地随用人单位或以小我私家身份参保后,,,再按上述程序办理基本医疗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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